近日,中组部、教育部、科技部和中科院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21号),决定继续开展“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公告如下:
2008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自治区各单位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西部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符合接受单位提出的有关条件。今年我区选派人数为16人左右。学习研修期为1年。
本次选派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业务素质好、有培养前途、能扎根西部的优秀年轻人才遴选出来。人选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组织批准的方式进行。凡愿意参加选派工作的个人,请先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到本单位人事部门复印并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于2008年5月28日以前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联系方式:0471——4812114,4812126,4920906(传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