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人民团体党组(党委),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中央和国家机关驻区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关于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内组通字[2008]56号)精神,经资格审查,各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确定并下发通知。请派专人或电话通知本人务于2008年10月15日--17日到内蒙古大学桃李湖宾馆领取准考证,并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150元。参加笔试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考试时间:2008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内蒙古大学理工楼。
注意事项:
1、应试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0月20日在《内蒙古日报》和内蒙古党建网上公布,10月21日上午开始面试。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东 0471—4813017
王小燕 0471--4811392
自治区党委公选办
200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