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翁牛特旗在旗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中,探索建立了任期制党代表“进”、“出”、“补”的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了代表组成结构,保证了代表质量。
改进完善党代表产生形式。合理确定代表名额,适当控制代表规模,方便组织开展代表活动;适当减少党员领导干部指数,扩大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合理划分选举单位、组织进行界别推荐、扩大差额比例,采取“公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代表的办法,增强了代表选举的竞争性,保证了代表质量。
疏通拓宽党代表“出”的渠道。建立了党代表民主评议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或年度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按程序罢免其代表资格。建立了党代表资格定期审核制度,每年年度例会前,对现有党代表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对由于代表工作调动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选举单位的,按照终止程序取消其代表资格。
建立健全党代表增补选机制。每年年度例会前,对现有代表的数量、结构等进行统计核实,对需增补的代表制定增补计划,根据各选区所需党代表的结构类别,按照党员志愿报名、公开承诺、公平竞争、公示的办法,直接选举产生增、补的党代表,使产生的党代表充分体现出所在地区党员群众意愿。同时,针对全委会委员变动频繁的实际,探索实行了党委委员结构制,建立党委委员资格定向增补机制,保证全委会委员的广泛代表性和相对稳定性,保证了全委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张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