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
刺激经济增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属于科学发展观的范畴。但是,在关键环节、经济发展重大阶段、关系全局发展和整体部署的重大举措方面,步子放稳妥些,多一些必不可少的科学规范和程序,让动作稍稍“慢一拍”,同样是践行科学发展观。
事物的发展有轻重缓急和主次之分,只有当快则快、当慢则慢,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少走弯路、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因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不懂得慢和快的辩证关系,导致犯错误甚至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的情况并不少见。近期发生的杭州市地铁坍塌重大事故,就有着这样的深刻教训。
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其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流失性强;其二是事故坍塌所在地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三是今年10月杭州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流动性进一步加大。“土质太软造成的土体滑移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忽略,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人为因素和主观原因也是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原因。中铁四局有关领导对媒体承认:“为了赶施工进度,疏忽了安全生产。比如,土体变化导致的路面沉降和裂纹;比如,附近输水管道的渗漏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在修修补补,但一直没有得到根治,工期紧,工程根本停不下来。”其实,纵观众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根源,确实有“天灾”和客观因素,但这些“天灾”和客观因素如果没有“人”的疏忽,都是有可能避免灾难发生的。如果不是赶工程、赶进度,或许施工方会有较多的时间去考虑质量问题和监管,而不是近乎麻木地放纵事故隐患存在;如果能让施工节拍“慢”一些,抽出必要的时间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教育,提高一些应急知识,是有可能将事故损害降至最低的;如果在施工上不是违背科学发展观和客观规律而一味追求进度,大大提前工程完工期(一号线工期比国家发改委批复提前了1年,而二号线的工期则整整提前了两年),缩短了必要的“加固期”和安全评估期,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或许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