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经巴彦淖尔市委研究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巴彦淖尔市发改委副主任1名
巴彦淖尔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三、资格条件
1、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正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或正、副科级职务合并计算满3年以上,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62年10月以后出生)。
3、国有企业报名人员中,自治区直属企业和中直企业应为本企业相当于科级职务的人员。
4、报考市发改委副主任职位的,应具有工业、经济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从事综合经济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业、经济类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干部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报考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有城乡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从事城乡规划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城乡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以上学历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获得国家级注册规划师资格或取得规划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受职务级别的限制,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61年10月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