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选拔30名对外汉语教师赴蒙古国各类学校任教,为期一年,为满足内蒙古部分学校对外汉语教师的需求,另选拔20人参加同期培训。
据悉,选拔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为国内学校培训的对外汉语教师年龄可在50岁以下;具有汉语言文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一年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或语文)教学经历;申请者应为内蒙古大中专、中小学在职教师和师范类大学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暂不受理非在职人员、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最后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培训规模为50名,其中30名公派赴蒙古国执行对外汉语教学任务,其余人员返回原单位任教,亦可作为后备公派汉语教师人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7日。
国外工作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发给每位教师生活补贴400美元/月,负责往返国际火车旅费;蒙方接受单位为中方教师免费提供住房、医疗保险和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保证中方教师在蒙古国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记者 孙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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