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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旗公安局对执法办案工作实行大奖大惩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9-26 16: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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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翁旗公安局推出《执法办案奖惩办法》,对各单位及每位执法民警的执法工作进行量化比较、大奖大惩。

    《办法》规定了对办案单位的奖惩,包括:每年末评选出“执法质量示范单位”三个,按名次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并视情况给予报三等功、嘉奖等集体奖项。对年末执法工作达不到优秀标准的办案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执法质量不达标单位,取消当年评优受奖资格;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执法质量示范单位”从年末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中产生。

    《办法》规定了对个案的奖惩,包括:对个案奖惩结合执法检查及个案质量评判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奖惩范围为分为劳动教养案卷、刑事案卷(侦查工作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卷、撤销案件案卷)、行政案卷(治安、行政处罚卷)、不予处罚卷。奖惩标准为:个案得分94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元,90分至93分的不奖不惩,89分以下的惩人民币50元;第二次测评案卷时,能够整改而未整改的,惩人民币100元;每劳动教养一人另奖励主办民警人民币100元;对不按规定送卷测评的,每卷惩主办民警人民币50元。

    《办法》规定了对优秀执法民警的奖励,包括:每年末评选出“执法标兵”五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视情况给予报个人奖项。标兵条件为全年主办案件数居全局前30名内,所主办案件个案测评平均分在前五名,无被追究执法过错情形,无违纪情况。

    《办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提高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激发民警执法工作热情,使翁旗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