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的原则
本次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三者统一起来,并贯穿于换届工作始终,认真做好选举推荐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的意图和主张的实现。
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的各项制度,坚决落实法律规定的差额选举要求。充分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推进有序的政治参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三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组织选民依法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进行选举。在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代表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和法检两院领导成员等各个阶段,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改变依法选举结果。在换届选举中,发现违法现象要及时纠正。对贿选或者利用宗教、家族、地方恶势力操纵选举等破坏选举的,对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五、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
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正确引导选民和代表依法参加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宣传部要牵头制定宣传计划,并负责落实。全市新闻单位要切实把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政治文明的精神与我市"五项之最"紧密联系,向各族人民群众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教育。要组织广大选民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换届选举各个阶段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好经验、好作法;宣传在选举过程中选民和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情况,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一切宣传工具和会议、板报、条幅、标语等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积极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六、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
换届选举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选举委员会由11--19人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道、中电霍煤、霍煤集团均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各选区组建5--7人的选举工作小组,并报市选举委员会批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选区的选民、代表候选人和代表登记等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保管、移交工作。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选举工作。要抽调政治素质好、民主法制观念和政治纪律观念强、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来做换届选举工作,并经过专门培训后,作为选举的骨干。每个选区要配备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门负责选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