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紧紧围绕解决农村消防工作"管得少、抓得少、进展慢"的问题,通过抓牢乡镇、派出所、村三个层面,着力构建农村消防工作"防控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网络,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一是强化乡镇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各乡镇消防工作领导并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本地突出的消防问题,在冬季和火灾多发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火灾隐患有人查、发生火灾有人救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二是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进农村。针对农村广大群众对消防知识掌握不多、理解不深、预防火灾认识还不到位的特点,消防支队专门组织防火人员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深入广大农村开展一系列具有可看、易操作的灭火知识传授和演练,通过印发防火宣传小册子、刷写消防宣传标语、张贴村民防火公约等宣传方式,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使广大人民群众无形地掌握了消防知识,掌握了基本的灭火技能。还因地制宜地拟定村民培训计划,派出所对乡镇兼职防火员、村防火员进行消防培训,使之成为农村消防培训宣传教员,使消防知识层层覆盖广大农村。
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支队面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队伍建设为主线的同时,发展农村志愿者消防队,进一步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不断提高农村自防自救火灾的能力。通过消防安全培训选拔群众防火骨干,组成农村防火宣传监督队伍,利用农闲大力宣传防火知识,并在农村用火、用电高峰时期走村串户实施有效监督和指导,有效的实现火灾防控一体化,确保农村火灾形势的稳定。
四是开展村级防火检查、自查和互查。以各行政村委员会为单位,由村主任牵头组织各农户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互查,形成"互相提醒、互相宣传、互相检查、户户参与、人人关心"的良好氛围。并针对农村老、弱、病、残等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群体火灾多发、死亡率高的情况,各乡镇重点提高防范,形成了检查、复查、整改的动态性消防管理机制。同时,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也成立检查组,逐个村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农村防火制度、电源、火源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五是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加强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适度拓宽延伸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大力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向村、组、户延伸,加大农村消防管理力度,减少失控漏管。
六是强化责任制考评。政府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乡镇治安综合治理范围一并考评,并且明确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完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农村防火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全民预防火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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