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院的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形象建设都取得比较令人满意的成绩,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优化,法律监督能力得到了强化。以上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政协的指导和监督,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
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人员结构老化,检察官"断层"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查办职务犯罪的难度大,案件线索少、突破难。以上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
三、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我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我市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围绕以上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着力在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 要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工作主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把促进和谐、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2、着力在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
要在进一步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治理措施,准确把握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运用,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3、着力在查办和预防反腐败工作上下功夫。
要在加大自侦工作的查处力度,提高自侦部门整体办案效能。打造"大预防"格局,树立"大监督"意识,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积极推动网络化、联动式社会预防机制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会紧紧围绕市委及上级院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务实求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霍林郭勒"、推动我市经济腾飞发展保驾护航。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术语注释
1、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宽严相济既包括对严重犯罪要从严打击,又包括对轻微犯罪要宽缓处理;既有实体方面的要求,又有程序方面的要求;既适用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也适用于职务犯罪案件;既要求对严重犯罪和轻微犯罪宽严相济,也要求对一般犯罪宽严有度、依法惩治。
2、检务保障建设:检务保障是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和各种物质保障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建设、交通装备建设及国有资产管理。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中央政法委2006年部署的旨在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它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身为解决"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在现行宪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框架内寻求"外部监督"的一项改革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拟撤案和犯罪嫌疑人不服检察机关逮捕决定的三类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检察长同意人民监督员意见的,有关业务部门应当执行;检察长不同意的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的决定与人民监督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人民监督员说明。参加案件监督评议的多数人民监督员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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