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做好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找准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要坚持高举旗帜,把握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此,要牢牢把握公安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将其要求融会到各项公安工作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公安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牢牢把握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稳定。公安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公安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公安机关服务大局,关键要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下工夫。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特殊重要性,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权益。公安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公正执法,牢牢把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深入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需求。 四要坚持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和谐稳定,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稳,则全局安。只有基层基础稳固,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可靠保障。我们要按照可持续和谐稳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三基"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开拓性,进一步提升"三基"工程建设的层次、质量和效果,切实把"硬件"做好,把"软件"做强。 五要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要推进观念创新,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推进机制创新。机制决定活力。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探索,确保警务运行机制运转协调、高效。要推进管理创新。坚持走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之路,力求实现警务效益的最大化。要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决定水平。要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信息化应用为核心,全面提升刑侦、技侦、网监、信通的现代化水平。
六要坚持统筹兼顾,力求最佳效果。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工作中正确处理民主与专政、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罚、服务与管理、效率与公平等各种重大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注重纠正忽视秩序的倾向时,也要防止只重过程不求效果、走了程序错了实体的倾向;在注重解决办案质量不高等影响执法公正的问题时,也要防止发生不讲效率、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在注重克服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简单粗暴等乱作为倾向时,也要防止出现不敢管理甚至放弃管理等不作为的倾向;在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时,也要防止忽视被害人的人权和社会的反映。衡量公安工作,不仅要看办了多少案、抓了多少人,更要看是否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不仅要看搞了多少项改革、开展了多少次专项行动,更要看是否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促进了公平正义。只有正确处理这些重大关系,克服简单化、片面化、理想化的倾向,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杜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