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达茂旗人大常委会要在旗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全旗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旗进程,推动达茂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旗人大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各项职权,把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全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地方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思想,结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职权和任务,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通过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为先进社会生产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加大工业、农业、财政、金融、交通、商贸流通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为全旗经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旗人大常委会还要督促政府抓住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机遇,全面实现人代会通过的各类工作报告及相关决议、决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督促“两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早日实现建设繁荣富裕、文明祥和新达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推进依法治旗进程
旗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推进依法治旗进程。
一是要认真贯彻监督法,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力度。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听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汇报,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二是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要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监督。加强对法检两院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监督,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要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发挥好人大代表信访联络员的作用,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动态研究,把信访工作中发现的普遍的、苗头性的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解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抓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广泛调研、了解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基础上,把党的主张、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意愿很好地结合起来,适时作出决定、决议,提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要加强代表工作,认真开展对苏木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和建设。要重视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常委会领导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要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人大代表的知情督政,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代表人民意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利益的权力机关。要加强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苏木镇人大的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基层政府工作,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人大工作肩负着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我们必须强化创新意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科学发展的思维、灵活多样的方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努力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设生态文明”等新要求,旗人大常委会要以科学的思维方式,本着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原则,围绕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常委会工作安排和议题安排上要做到精准恰当,切中要害。特别是在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不断改进人大审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的方式。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主动性,注重针对性,强调规范性,增强实效性。在任免工作中,完善和拓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任前审计制度,任后报送工作总结制度。要抓住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必要时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审议质询、询问、撤职、罢免议案等等,在监督方法上有新的突破,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力度和实效。要站在人大工作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高度,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协调优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全旗经济建设,在服务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能,在监督中努力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水平,把握新形势,探索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旗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为全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要在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发展人大工作理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作者为达茂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