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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交警大队破获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02 16:47   来源:内蒙古公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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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26日21时05分,包头市青山区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令,有群众报案称在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东100米处,一辆小客车与自行车相撞,自行车人当场死亡。事故中队值班民警速赶赴现场,并报120。在现场民警们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躺在地上,一辆变形的自行车倒在该男子不远处,机动车断裂的前牌照架和车雾灯部分网栅散落在道路上,但肇事的机动车早已逃之夭夭,同时,该男子经120急救人员确认已经死亡。两位民警马上通知带班领导,大队领导和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勘查认定现场的一辆自行车为死者生前所骑,机动车车身的遗留物为肇事机动车右前侧防雾灯网栅和断裂的前牌照架,路面上有人体搓痕和机动车的刹车痕迹。由于事故发生在夜间,肇事车辆车速太快,当时路上行人较少,往来的车辆匆忙,使案件侦破工作更加困难。

    华强副大队长果断决定将事故民警兵分三路:第一组民警负责勘查现场;第二组民警在现场周围张贴了找寻即时贴,并对现场的两位目击证人进行了询问,目击证人所提供的线索与民警现场勘查的初步结论基本吻合,从而确定小客车及自行车的行驶方向,但主要的线索--小客车牌号,两位目击者全都没有看清楚,连一个数字都没记住;第三组民警按照支队领导指示,从该路口的违章抓拍、摄像资料中寻找侦破线索。

    23时10分许,三组民警在大队汇合,负责勘查现场的民警,将现场所收集到的遗留物--小客车部分灯栅与现场所有民警进行了查看研究,并与网上查询的机动车图库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比对,发现该肇事车辆遗留的网栅为奥迪A6型小客车右侧雾灯网栅。同时,对受害人自行车进行的鉴定,通过放大镜细致观察了自行车车身上所附着的小客车车身漆皮,初步判断该肇事车辆为浅色奥迪小客车。
初步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后,事故中队民警连夜出发去事故现场周围的小区内查找肇事车辆,并及时与雷锋车队等出租车驾驶员朋友联系,希望通过他们及时找到肇事车辆或提供相关线索。

    次日8时许,青山交警大队张强大队长根据当前所掌握的情况迅速成立了"3.2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小组,经检验鉴定,确认自行车附着物为银灰色金属漆,再加上从奥迪4S店获知的线索,可能为奥迪A6"C5"牌小轿车,初步确定该肇事车辆为银灰色奥迪A6"C5"型轿车,与此同时,侦破小组将所有掌握的信息迅速上报支队,请求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协查并在支队网上公布协查通报,同时通知立体声电台要不分时段的滚动播出协查通知和出租车队予以协查该车辆。就在各组回大队汇总情况的时候,有一人电话举报称该肇事车辆号牌中可能有3个5的连号,在核实举报人真实情况后并结合汇总的所有线索确定了所要查询重点范围,对在此范围内符合情况的车辆又进行了逐一排查,通过不停的收集线索、汇总总结、排查车辆,所查范围在一步步缩小,肇车逃逸车辆的真实情况一步步露出水面,在如此严密、强大的攻势下,肇事司机终于不堪心理重负,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3月27日23时到青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青山大队领导和民警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3.26"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