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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城区推出就近受理出入境证件服务举措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9 09:51   来源:浙江省公安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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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深入调研和精心准备的基础上,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决定于4月28日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正式推出"打破区域界限,实施就近受理"的便民服务新举措及相应的工作模式。

    实行就近受理举措后,除按照公安部规定,有部分事项必须由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外,杭州城区居民因下列事由可向城区任何一个出入境办证大厅实行就近申请:

    (一)护照个人首次申请,护照项目变更申请,护照换发申请,护照被盗、损毁、遗失补发申请;
    (二)因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逗留、其他等事由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三)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需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并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立项批复原件);
    (四)暂住杭州城区的外地(户籍为杭州地区以外)申请人提出的赴港澳异地商务申请;
    (五)办理赴港澳商务的单位登记备案工作。

    按照公安部规定,下列事由仍须由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直接受理:

    (一)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就业;
    (二)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简称应邀前往台湾);
    (三)申请赴港、澳定居;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
    (五)因国籍冲突办理一次入出境通行证;
    (六)外国人收养的儿童办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