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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要求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推进反腐倡廉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9 09:56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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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秦玉海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继续发扬"河南公安精神",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总结了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表彰了焦作市公安局、安阳市公安局、开封市公安局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和公安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2008年工作任务。公安部纪委副书记陈家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杨维玺主持会议,在郑厅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副厅级侦察员出席会议。

    秦玉海在讲话中指出,河南的警务督察工作、大要案查处模式、专项治理、专项审计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省厅纪委多项工作被省纪委、公安部评为先进;"中原督察风暴"全国闻名,省厅督察总队荣立集体一等功;厅审计处被评为全国公安内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公安机关一大批内部监督集体和民警立功受奖。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就是全省公安工作整体上台阶集中展现的一个缩影,更是我们在实践中磨砺出的"河南公安精神"的真实写照。

    秦玉海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秦玉海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必须将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将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中心工作的开展。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新期待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把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标准,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安机关反腐倡廉的实际效果。

    秦玉海最后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努力创造和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意识,勇于"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从而使纪检监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程德民在反腐倡廉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全省公安反腐倡廉建设要着重抓好六项工作,做到"六个强化":强化对贯彻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安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积极回应,认真开展以整治"漠视群众安危诉求、违法违规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财物、违法办理取保候审"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强化案件查处工作,继续保持惩治民警违法违纪的强劲势头;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大力推进具有河南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作者 : 夏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