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赛罕塔拉苏木(乡)42岁的李某因为没娶上媳妇,整日里郁郁寡欢,时不时的还借酒浇愁,怨恨母亲,竟然因为没有媳妇烧死了亲娘。日前,被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李某年轻时就养成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陋习。当年才19岁的李某便因盗窃罪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五年。服刑期满,由于李某有劣迹,娶妻成家成了"心病"。
2007年3月18日14时许,李某在当地一小卖店里买了三袋"天山"牌白酒和一袋红茶,回家和母亲一起对饮,由于心中有心事,李某不久就喝得醉了过去。第二天清晨,李某早早醒来看到母亲还在昏睡,心中很是不悦。"我都四十多岁了,也不给我张罗个媳妇,你还真睡得着呀!"李某压抑了很久的怒火瞬间喷发,他从外屋找来一盒火柴,点着了母亲穿着的毛衣,又点着了炕上的被垛,他还取来一些柴火堆放在炕上助燃。同时还阻止邻居救火,炕上半身不遂的母亲被火烧死。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火烧亲生母亲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宋景军 王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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