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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移民劳务法规解读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4-29 15:53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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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于进入俄罗斯需要办理签证的外国公民务工的规定如果您的国家未与俄罗斯签订免签证入境的条约,则您在进入俄罗斯前须凭邀请函前往驻贵国的俄罗斯使领馆办理普通务工签证。 1、赴俄罗斯务工邀请函应为俄罗斯各地方移民局按照用工方申请出具的。用工方需向俄罗斯移民局提供以下文件: ——雇用外国劳工许可证; ——为每名外国工人办理劳务许可的文件。需与务工邀请一起同时提供的用工方为每名外国工人办理劳务许可的文件,是依据2002年7月25日115号《外国公民在俄罗斯的合法状态法》中第18章的规定。应当指出上述法规中的与务工邀请一起提供的劳务许可的文件是有固定配额的。俄政府每年确定该配额数量。按照2007年俄政府2006年11月11日665号令,2006年与劳务邀请共同配发的赴俄劳务配额为308842人。获得一般工作身份证您需提供: ——您的姓名(用俄语或拉丁字母填写); ——生日; ——性别; ——国籍; ——个人证件号码: ——出境日期; ——在俄允许居留时间; ——赴俄劳务邀请号或国家部门的决定; ——签证有效期限; ——赴俄目的; ——邀请方信息(个人或单位); ——签证次数。重要提示:一般劳务签证的期限按与合同相同,但不得超过一年。

    2、与不需办理签证的外国公民相比,您计划来俄之前需确认按照1996年8月15日114号《俄罗斯出入境法》的规定,您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境的人。限制或禁止入境的情况与上述无需签证务工者相同,唯一的区别是如果外国公民不能根据要求提供全部办理签证的材料,则不许入境,直至提供所有办理签证必需的材料。

    3、办理移民卡的规定与上述无需办理签证务工者的要求相同。

    4、获得签证并可获得劳务许可的情况。如果您的国家与俄罗斯签订有边境移民签证制度,则您即可取得劳务许可。注意:您的劳务许可由雇主办理。办理劳务许可需向地方移民局提供如下文件: ——您的彩色照片30*40MM; ——教育证明的复印件,包括您的职业及技能教育证明,或与俄职业教育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 ——办理劳务许可国家海关收费的文件。依据俄罗斯税法第333.28条规定,俄罗斯海关办理劳务许可收费每人1000卢布。俄政府每年确定外国劳务许可配额。(据俄罗斯政府2006年11月15日681号关于俄罗斯外来劳务临时务工法第28部分之规定)。用工方提供的本人有效证件、您的证件及复印件的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自递交申请之日起)。办理劳务许可的文件及复印件必须符合俄罗斯在驻在国的外交及领事机构的法律规定。文件如为俄文以外的语言,需翻译成俄文并进行公正。如果复印的文件没有原件也必须进行公正。移民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决定是否办理劳务许可。在此期间可以对提供的申请及文件进行更正。有时会因为技术鉴定的原因,会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最长不会超过45天。移民局在做出决定10天内颁发劳务许可,如拒发劳务许可,则会出具拒发原因书面文件。以下情况可颁发劳务许可: ——年满18周岁; ——雇主依法具备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的资格; ——申请及文件无不可信及不确实的情况。按照俄罗斯2002年7月25日颁布的115号《关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的合法状态》法第18章第9部分的规定,以下情况拒发劳务许可,或取消劳务许可资格: ——违反俄罗斯宪法或其行为危害俄罗斯及俄罗斯公民安全的; ——资助或计划恐怖(极端)活动,参与或开展恐怖(极端)活动,或以其他方式支持恐怖(极端)活动的; ——在申请劳务许可之日起五年之内曾被俄罗斯遣返或驱逐出境的; ——提供伪造或虚假文件的; ——曾因重大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刑,或该犯罪行为再次发生将产生重大危险的; ——在俄罗斯境内外,因犯重大刑事罪行,未被撤销起诉或判决有效的; ——两次(或两次以上)违反外国公民居留俄罗斯的有关法规,并被追究行政责任; ——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而离开俄罗斯; ——在俄境外居住6个月以上; ——吸用毒品、身染艾滋病(或携带HIV)、或对周围人群可能产生危险的传染病;务工许可证是表格形式,塑料卡。获得劳务许可后,雇主必须在45天之内向移民局提交医疗证明,证明该务工人员不是毒品使用者,没有传染病,不携带艾滋病毒。如未能提供以上证明,移民局可拒发劳务许可。重点提示:在外国劳务人员入境工作之前,雇主必须向其转交载有其姓名的有收据的劳务许可。

    如果劳务许可证丢失,10日之内,应向移民局申请补发,描述丢失的情形,并附上彩照(30 x 40mm、麻面纸)和缴纳劳务许可费用的收据。不要求其他文件。收到补发申请后10日内,移民局将补发劳务申请。外国劳务人员只能从事劳务许可中允许的务工范围。如果外国劳务人员从事了非劳务许可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则视为无劳务许可务工。罚责:以上情况按照俄罗斯行政处罚法18.10的规定将被处以2000-5000卢布的罚款或并被驱逐出境。

    第二部分雇主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的规定(一)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的获得获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是雇主合法用工的必要条件。雇主或法人代表直接或以挂号信方式向当地移民局递交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的申请,申请格式为制式,提交申请的同时需付以下文件: 1、法人注册及税务登记证明俄罗斯法人需附文件: ——法人注册证(国家统一法人目录)复印件; ——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国法人需附文件: ——法人注册证复印件; ——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开设分公司证明及其委派证明复印件; ——开设代表处证明及其委派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需附文件: ——个体工商户注册证(国家统一个体工商户目录)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个人及地方注册文件复印件; ——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与外国劳务或外国劳务合作机构签订的吸引外国劳务的劳务合同计划或其他合意; 3、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海关缴费单。按照俄罗斯税法333.28章规定,雇主需为每名外国劳务支付3000卢布的海关收费。俄罗斯领事机构承认的该驻在国劳务的本国合法身份证件。如果该证件是外语,则需其俄文译文的公证。如果仅能提供复印件,则复印件需公证。在收到申请30天之内,地方移民局需做出是否出具劳务许可的决定。如果需对提供的文件做鉴定,则顺延15天,最长不得超过收到申请之日后45天。决定做出后,需在10日内邮寄或发给用工方劳务许可证,5日内发出拒发许可证的理由。获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并与外国公民签订劳务合同的雇主需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以下事项: ——向俄联邦主体居民就业问题主管部门递交吸引外国劳务务工的报告; ——向俄联邦主体劳动监察部门递交签订劳务合同的报告。取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的雇主不得转让该许可,外国务工人员不得为其他雇主工作。雇主只能按获得的“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上规定的工种使用外国劳务。如遇许可证遗失,雇主需在10日内向当地移民局递交补发许可证的申请,包括已支付的海关费用的文件。此时,不再需要其他文件。递交补发申请10日内移民局确认遗失属实后补发许可证。如果雇主出现以下情况,许可证暂停使用: ——不能确保外国劳务的工作; ——3日内未向移民局告知外国劳务人员的暂时居住地的; ——10个工作日内未向注册地税务机关告知外国劳务人员进入或居留情况,获得外国劳务许可情况,与外国公民签订新的劳务合同情况,取消外国劳务许可情况的; ——外国劳务违反劳动合同以至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后3日内未向移民局上报的; ——外国劳务自行滞留劳动或居留地时,3日内未向移民局,当地内务部行政机关,当地安全机关报告的。下列情况撤销许可证: ——雇主递交撤销许可证申请; ——个体商户办理注销; ——雇主在递交许可证申请时使用了虚假证明; ——雇主在联邦主体之外可以吸引使用外国劳务的地点使用外国劳务(未在许可证当地使用劳务); ——雇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消除违法情况的。

    (二)在个别经济部门使用外国劳务的规定1、按照2002年7月25日第115号《关于外国人在俄联邦的合法状态》法第18.1章第5部分的规定,俄政府对不同经济部门使用外国劳务实行配额管理,配额每年配发。根据俄政府2006年11月15日683号令2007年各联邦主体零售行业使用外来劳务的规定。同时,外国公民禁止从事酒类及药品零售。除此之外,至2007年4月1日棚户,市场或非商场零售的外国劳务配额不能超过该地区劳务配额总数的40%。从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以上行业雇主无权使用外国劳务。 2、同时俄社会健康发展部根据俄政府颁布该法令后的现实情况,对以下零售业工种可以使用外国劳务: ——从事药剂零售的药剂师,中级药剂师,实习药剂师,中级实习药剂师,药剂分析师,见习药剂技术师,收款员,收款检查员,售货员及商品代理,推销员; ——从事酒类商品零售的收款员,收款检查员,售货员及商品代理,推销员; ——在市场,棚户,亭子内从事各种食品或非食品零售的收款员,收款检查员,售货员,商品代理,推销员; ——为食品或非食品零售从事配送服务的售货员,商品代理,推销员。

    注意:以上限制不适用商场外国劳务。即商场外国劳务可以从事任何零售服务。同时以上限制不适用于在俄罗斯有暂时居留证和居住证外国人。

    (三)非法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责任2006年11月5日189号《关于对俄联邦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其中包括对非法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行政处罚规定。公民罚款2000-5000卢布,责任人罚款2.5至5万卢布,法人25万至80万卢布。以上款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90天之内缴纳。罚款的具体金额还可按违法使用劳务人员的数量计算。


                          
(编辑: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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