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向我市通报,包头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80.65分的成绩初步通过验收。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侯玲林、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王纪和、副市长李逢春参加了28日召开的国家稀土质检中心筹建验收首次会议。
王纪和向专家组介绍了国家稀土质检中心筹建情况。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10月10日正式批复同意由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在我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基础上筹建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随后,自治区质监局组织成立了国家稀土质检中心筹建领导小组及具体办事机构,按照国家质检中心的建设进度要求和条件启动了筹建各项工作,并拨付前期启动资金50万元。
国家稀土质检中心的建立主要由包头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承担,同时通过联合包头稀土研究院,使包头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与包头稀土研究院的人力和检测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包头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合作,于2007年9月完成了4300平方米实验楼和其他辅助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稀土质检中心于2007年11月9日-10日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考核验收。
自治区质监局对国家稀土质检中心筹建情况进行自查后认为,目前的检测仪器和检验能力可以满足对应领域产品检验要求,符合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的各项要求。
副市长李逢春在会上说,国家稀土质检中心在包头设立,对包头市、自治区的稀土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包头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包头的稀土产业发展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但因为多种原因,稀土产业在包头并没有真正做大做强。目前,我市已集聚了一大批稀土企业,国家稀土质检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挂牌后,可以利用原料把下游产业吸引到包头来做大做强,真正使稀土产业成为我市和自治区的六大产业之一,为我市和自治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侯玲林对验收的依据、步骤、方法等作了说明。
国家稀土质检中心通过初步验收后,将在限期内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挂牌运行。(文/王东海 梁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