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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包头铁路公安处领导收到一封巴彦淖尔市刘召镇村民卢某某寄来的感谢信。在信中,卢女士讲述了她因教育不当,致使孩子离家出走,在她焦急万分,四处苦寻未果后,求助了铁路民警,从报案到找到不到一个小时就将出走孩子接回家中的事情。表达了对包头铁路公安处民警闫强、桑国忠的无限感激。
2008年4月19日是个星期天,在巴彦淖尔市刘召镇开药店的卢女士这一天生意特别好,无暇照顾休息在家的女儿,到中午吃饭时,忙碌了一个上午的卢女士看到她仍不过来吃饭,于是非常生气,放下手中的活回家看她,看到女儿仍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卢女士愈发生气,怒气冲天的她将女儿痛骂一顿,并随手给了女儿一把掌,在卢女士回卧室休息的时间,卢女士的女儿竞然赌气悄悄地离家出走了。卢女士发现后,立即和全家人进行寻找,经过一下午的寻找也没有找到。后听人说有人看到小女孩朝汽车站的方向走了,那时距离小女孩离家出走已六个小时了,于是卢女士打了110报了警,110告诉他们找当地派出所或铁路派出所报案。随后,他们来到刘召火车站找到包头铁路公安处五原车站派出所刘召站驻站民警闫强,请求帮助,闫强通过孩子离家出走的时间分析,估计孩子有可能去了临河,立即用电话联系了包头铁路公安处临河车站派出所民警桑国忠,询问临河那边是否见到卢女士的女儿。桑国忠当即说:"见到了,她正在我身边。"原来,桑国忠在下午执勤时,就注意到有一个小女孩,徘徊在候车室里,表情很茫然,于是,他上前询问,可小女孩什么也不说,又怕问急了她再离开火车站,只好把她带回执勤室,一边和同事轮流照看她,一边慢慢开导她。听到电话里的叙述,卢女士感动的哭了,立即打车赶赴临河,见到女儿的时候,她将女儿紧紧的抱在怀里。随后要请民警们吃饭被民警们婉言谢绝了。
卢女士在信中最后写道:我想我们国家有这样的民警,铁路上有这样的好同志,他们就是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守护神。我希望处里的领导能够给予他们表彰和奖励,发扬这种为人民利益着想,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的精神,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这种和谐与关爱。(包头铁路公安处
贾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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