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签订虚假运输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犯罪分子利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假身份证、假车牌、假行车证,通过中介机构与货物运输委托人签订虚假的运输合同,采取空车配货的,在运输途中逃之夭夭的手段实施诈骗。
根据此类案件发生的特点,并结合全国各地同类案件发生的规律,为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在此就如何更好的防范、打击运输合同诈骗案件这类新型经济犯罪,针对该类案件的发案特点作以分析后,特发布预警信息:
该案具有的特点 :
1、使用真假证件蒙敝当事人,以达到欲盖弥彰的作用。犯罪嫌疑人往往使用借用或拾检的真实身份证件或是虚假的身份证件和车辆手续以骗取运输中介机构的信任,在物流中心发布信息。当骗取货物运输委托人的信任后并签订运输合同,采取伪造假车牌、假行车证在骗取货物后随即逃之夭夭。
2、此类案件多为多人团伙作案,多次作案,作案的团伙成员比较固定,且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犯罪分子对货运业有着很深的了解,并且很多都做过货运业务,能准确把握业主容易出现疏忽的每个细节。作案过程中在当地办理移动电话,找熟悉的第三城市租房,办理固定电话做掩护,只要货物得手后便把所有的相关"证件"抛掷千里,消声匿尽。
3、诈骗对象选择的目的性较为明确。该类犯罪嫌疑人主要针对货物运输实施诈骗,往往挑选价值较高而且易于脱手的货物,同时为了达到目的往往将承运价格报的很低作为诱饵诱骗当事人上当。其次在货运途中经常采用种种手段支开货运押送员后将货物低价抛售,然后挂上真的汽车牌照逃匿,并选择下一个地点再实施诈骗行为。
各物流中介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要要认真审查司机身份及车辆手续,货运主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责任,如一旦发现货物被骗的情况,要及时到经侦部门报案,以便尽可能的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