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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国土挂告字[2008]-15号
经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批准,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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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
始
价 |
竞买
保证
金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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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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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5 |
振兴路西、达来胡硕街北(现菜市场、沣源商城等) |
3330.51 |
商业 |
0 |
10.0 |
1 |
40(包括已出让年限) |
666万元 |
200万元 |
3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 月15日至2008年6月11日,到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5日至2008年6月11日,到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下午3: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11日下午3: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2008年6月4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6月13日下午4: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包含挂牌地块内出让地块使用年限届满前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2、挂牌地块内已经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前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由本次挂牌出让竞得人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解决,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挂牌出让竞得人自行支付,国土资源局不负任何责任。
菜市场及菜市场附近土地出让情况说明
(1)、沣源商城有限公司营业楼分摊出让面积:417.2平方米(2020年止)
(2)、刘旭东:199.98平方米(出让,2019年止);
(3)、冯长生:128.94平方米(租赁,2003年止);
(4)、李辉:155.4平方米(出让、2019年止)
(5)、寇亚东:197.44平方米(出让、2019年止)
(6)、刘波:117.04平方米(工业 出让 2033年止)
(7)、菜市场楼房
前楼:1129.8平方米(授权经营)
后楼(志成商贸):229.7平方米(出让,2020年止)
3、挂牌地块内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问题由挂牌出让竞得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拆迁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4、挂牌地块内的授权经营土地由本次挂牌出让竞得人自行协调原土地使用权人退出授权经营,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挂牌竞得人在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如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收回挂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5--7922256
联 系 人:刘彩荣 许晓光
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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