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殴打抢劫反扒民警的被告人杨虎于日前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2007年12月28日15时许,被告人杨虎在呼和浩特火车站附近一公交车站实施盗窃时,被正在周围巡逻的民警苏某发现,他当即对杨虎进行追捕,当追到红旗街东口时,杨虎用作案的长镊子捅苏某,继而伙同他人殴打苏某,并抢走苏某随身携带的警用催泪弹1支、摩托罗拉手机1部和1件上衣。案发后,办案民警在杨虎居住的地方起获部分赃物并发还被害人。法院认为,杨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故判处被告人杨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文/艾文涛 金瑞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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