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54条、56条明文规定: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占用、损坏、移动、拆除、改装共有设施、设备和部位。业主需要装修自己的房屋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单位,明白注意事项和需禁止的行为等。
而现实当中,却有个别业主在装修当中,遵照自己的意愿办事,完全不顾原建筑的设计和将要造成的后果。仅以青宾小区为例,现已发现7户业主改变房屋原结构行为:一楼的业主从窗户处开门,占用了共用草坪,还有些一楼业主从自家窗外加盖3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子等;有些业主把窗户外草坪围起来,变成自家花园;还有业主将公共绿地变为自留地,栽种各式蔬菜;外围商家将小区院内底店后门处的空地围成小院,占为己有。这些业主既占用了公共用地,又影响到小区的整体美观效果,严重影响了建筑的使用寿命。物业服务人员曾多次入户做业主工作,但业主大多不听劝阻,甚至强行施工,并以拒交物业费相要挟。为此,市家欣物业公司希望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此类现象的管理力度,确保房屋的使用寿命,减少隐患和严重后果的发生。(文/刘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