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多年来,包头市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百姓。特别是近几年,在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民生问题,连续两年为人民群众兴办好事实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百姓生活得更美好。
“过去在危房里,一下雨就害怕;现在住进了廉租房,不仅安全,而且舒适,”土右旗萨拉齐镇回民小区居民刘占茂老人感慨地说,“咱们的政府时刻把老百姓挂在心上啊!”
在土右旗,和刘占茂老人一样,许多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问题正在得到切实的解决,各项住房优惠政策为他们的住房保障牢牢地上了“三保险”。
保险一: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去年,土右旗在全市周边旗县区中率先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全旗共为300户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户发放了廉租住房补贴金,标准为每户每年1008元。今年,土右旗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范围,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542户低保家庭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户每年1260元。不断扩大范围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土右旗住房困难户带来一场“及时雨”。
保险二:配建一定比例廉租房。土右旗采用市场调控手段,大力实施廉租房配建工程。凡在萨拉齐镇旧城区拆迁改造范围内开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商,均按不低于5%的标准配建廉租房。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48-52平方米,建成后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租房者的租金由政府负担。今后三年,土右旗将新建200套共计1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到2010年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户家庭都享受住房补贴,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困难将得到切实解决。
保险三:建设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土右旗还利用配建方式新建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今后,凡在土右旗萨拉齐镇范围内建设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普通商品住房者,均按不低于3%的比例配建58-62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成后,政府按建设成本加3%的利润进行回购,再以低于建设成本10%的价格供给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从2008年开始,土右旗将在三年内每年新建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为城镇低收入者购房“雪中送炭”。
不断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和政府采取的积极措施,正为住房困难家庭营造着“广厦千万间”。在土右旗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有困难,政府帮,百姓安居放心上;孤老贫,不用慌,生活住房有保障!(肖楠 冯建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