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落实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限塑”行动。
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各商场、超市及相关市场主办单位密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立公告牌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袋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节约资源,推动绿色商店、绿色商业街和绿色商业区的建设,从而在整体的消费意识上有一个大的升级。从6月1日起,市工商局与市文明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统一行动,组织开展了“百家企业助环保,环保布袋送市民”大型宣传活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深入饭店、超市、商店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全社会从促进科学发展的角度去理解“限塑令”的实施。
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通过深入走访各大商场超市,与经营者进行交流和座谈,积极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责任。
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结合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各项工作,重点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的证照、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购物袋销售单位,并逐步将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在检查中发现,全市各大商场超市虽然还在使用塑料购物袋,但厚度均符合标准,并且各商家已陆续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有的为顾客准备了一些有偿使用的无纺布袋,有的在消费者购满一定价钱的物品后免费赠送环保购物袋,基本能够支持和配合“限塑令”。一些小超市虽然还在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袋”,但经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经营者表示会遵从“限塑令”的要求,不再使用不环保的塑料袋。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一律从严把关。特别是结合当前企业年检工作,把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之一,切实加大审核监管力度,以从源头上堵住“白色污染”流入市场。
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对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投诉举报,及时调解处理,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文/肖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