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梁某2007年在嘎鲁图镇承包工程中拖欠乌审旗地税局税款九万余元,经嘎鲁图税务所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梁某总以资金紧张、周转困难为由推脱。 2008年5月29日在乌审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助下,经与税务所工作人员对梁某进行《税法》、《刑法》相关内容的讲解和说服教育,梁某认识到了自己的消极态度及主观错误,答应积极筹集钱款,缴清所欠税款。 近日,梁某已将所欠的9.0999万元税款全部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