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遏制非法传销活动,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针对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猖獗、涉及人员多、速度快、涉案金额大、传销场所和头目隐蔽等特点,重拳打击非法传销行为,成效显著。截至5月底,全市取缔传销窝点15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573人。
年初市工商局制定了《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社会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与各基层局签订了2008年打击传销工作目标责任状。各基层局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地域管理责任区制,层层签订打击传销责任承诺书。
从3月15日开始,市工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欺骗他人离开居住所在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参与传销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销行为;坚决取缔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企业;对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地区经营等违法活动的转型企业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取缔传销窝点15处,清理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573人。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包头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形成合力,重拳打击传销活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以工商所“经济户口”网络化监管为基础,会同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组织、传销窝点和传销活动的“三无社区”活动,切实把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互通信息,加紧调查取证,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及街道社区的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活动,加大传销活动对社会危害性的宣传,使市民提高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维护合法权益。经集中检查发现,传销人员分别来自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河北、山东、海南、广东等地,年龄在10至60岁之间,多为亲戚关系。执法人员现场对涉嫌传销人员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并且明确告之“马上离开此地回原籍,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在社区内散发传单,加大对房屋出租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房主防范非法传销的意识。
此外,全市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作用,对外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发现重要线索深挖细查。今年以来,全系统根据举报电话提供的线索取缔的非法传销窝点就占80%以上。东河区分局还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成功解救了一名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山西籍男子,并一举捣毁了该非法传销窝点。(文/王新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