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国办发[200419号文件的做法是根据内政字[200612 0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咎学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问题的意见》的精神,通辽市财政、社保等部门领导于2007年4月10日来霍市安排此项工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原霍煤集团退休教师调整退休金问题,为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退休教师调整退休金工作,保持退休教师队伍的思想稳定,霍市成立了以政府副市长徐辉同志为组长、政府副市长刘艳玲为副组长,人事局、财政局、教体局、退管中心领导为成员的调整国有企业退休教师退休金领导小组。经过半年的阅档和调查,我们将每名退休教师自然情况和退休教师退休金及补差汇总并列入表内,分三次对原霍煤集团分离企业办社会中小学、幼儿园、原培训处退休人员进行公示,每次公示为7天,公示期满后,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231人符合条件上报通辽市财政局给予补差,其他人员不属于教师范畴,属于教育系统退休的管服人员,没有纳入这次补差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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