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4日,东河区工商分局根据市民举报,循线追踪,查扣不合格塑料袋24万个,案值万余元。
据了解,这批不合格塑料袋是本地经销商从河北某塑料批发市场购进的,在经托运部转运时被工商人员查扣,共计174麻包大约243000多个。这批塑料袋均未加贴合格塑料 购物袋产品标志,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耐扯性差。依据“限塑令”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查扣了这批不合格塑料袋。
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东河区工商分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了规范辖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行动。工商执法人员加大力度监管经营户塑料袋有偿使用情况,指导塑料袋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同时,将辖区内的塑料制品经销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与其签订不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承诺书。执法人员还利用每日巡查之机,向辖区内的商场、便民小超市及餐饮店经营者讲解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以及商品零售场所在销售塑料购物袋过程中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购进不合格塑料袋、不建立购销台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经营者了解国家“限塑”的相关规定,帮助他们纠正不良经营行为。此外,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拒不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经营户依法处罚并及时曝光,敦促全社会共同监督。(文/张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