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上午,崔先生来到包头市东河区某商场购买电器。在乘坐商场一楼的滚动电梯上四楼时,由于电梯接口损坏,致使崔先生的左脚卡入滚动电梯中。电梯在一刻不停地运转,情急之下崔先生用力拽出左脚,不料皮鞋从底部撕裂,鞋的一半被电梯吞噬。事情发生后,崔先生与该商场协商,要求赔偿其300元未果。
崔先生无奈来到东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后认为,崔先生在商场购物乘坐电梯,属于正常接受消费服务行为。皮鞋被卷入电梯口,是商场没有为催先生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商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商场对消费者的损失全额赔付,赔偿消费者皮鞋原价300元。(毕素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