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的要求,近日巴彦淖尔市开始对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此次清理检查的内容是: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和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各单位自查自纠,将自查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察局;7月25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凡在自查自纠期限内,单位能主动上缴“小金库”资金的,原则上不予追究领导责任。若不主动上缴,一经查实,“小金库”资金全部没收,并从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次专项清理检查,有利于进一步严肃我市的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检查组设立了举报电话(0478-8655419,0478-8655424)。 (市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