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事刑侦工作的第三个年头,我经常被一个问题困扰,那就是: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工作对象(即犯罪嫌疑人),他们绝大多数的智商并不差,为什么这些人非得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尤其那些精于算计的惯犯,他们更是挖空心思地寻找作案时机,处心积虑选择改进作案手法,一进宫、二进宫……几折不回?正邪的斗争从阶级社会存在以来就从不间断,固然存在这个问题的社会因素、个人心理因素纷繁复杂,但就一个个体而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个社会之中,谁能摆脱天理伦常、社会道德的制约,尤其我们生活在这个儒家思想已根深蒂固的泱泱大国,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理念统治人们的思想几千年,一个明白人怎么就能不明白:你自己的失足,会给你自己带来牢狱之灾,甚至被剥夺生命权利的恶果,如果你的行为仅仅招致的是这么简单的后果也就罢了,一个人既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和这个世界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自己栽了不要紧,谁让你多行不义?但你的一栽,会给你的家庭上至父母下至妻儿,带来多大的灾难,经济上自不待说,他们无端地失去了一个亲人,失去一个依靠,还要背上"杀人犯的父亲"、"盗窃犯的儿子"等等种种恶名,遭受白眼唾弃,心灵上承受无尽的痛楚!作案的人真的就没有良知,没有人性了吗?带着这些疑问,我一次次地和我的工作对象展开长谈,想发掘出他们内心世界中导致其犯罪的心理因素。
一次办案出差,我偶遇了一个小包工头,同是离家在外乡愁难解,不免小酌几杯,酒后话多,又是路遇,言语间便少有顾忌。小工头侃侃而谈地讲起了自己的艳遇经历,他讲:"当今社会男人交上两个'女把子'有什么,其实和女人交朋友挺好,她们没有男人和你结交的那种目的性,一但一个女人和你相好,会实心实意的待你。尤其,一个女人在家庭中往往都是掌握经济实权的人,如果她真和你相好,她真能帮上你的忙。我两次生意场上翻船时,就是两个'女把子'帮我翻的身。"他绘声绘色、津津乐道地讲了他富有惊险传奇的艳遇经历,言语间不无洋洋自得。
我问:"你讲的这些是不无道理,但是当你在外面做了这些事的时候,你回到家中面对你的妻儿,你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态?你有无对他们的愧疚?"
"有啊,怎能没有?"
"你既然认为这样做不对,你还是这样做了,面对妻子和儿女,你又不可避免地产生愧疚,你怎么平衡你自己的心态?"。
"我没法平衡,如果说我考虑我对家庭的责任,我不应该做这种事,但这种事我又非做不可,每当愧疚出现的时候,我就尽量避免去想这些,也就是选择逃避,尽量让自己去想一些别的事,同时,我尽量多尽些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来弥补我心灵上的缺憾……"。
这一席话使我茅塞顿开,回想先前接触的那些惯犯,哪一个又不都是这样的一种心态,只是他们没有表达出来罢了。其实,每个罪犯见到亲人后自己涕泪俱下的时候,哪个不是无法面对人性良知和伦理道德对其心灵的拷问呢?既然是这样,我们在审讯工作中,何尝不可以对症下药地施用人性教育这样一柄利剑呢?
2003年4月23日,乌拉特前旗巴音花镇发现一具被烧焦的无名男尸,工作查明该人系包头市某办事处职工。经查该人生前社会交往复杂,与他人有经济纠纷,且与恶势力有纠缠结怨,并且与有夫之妇有染,案情异常复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与包头市警方联手展开调查,经过层层抽丝剥茧,排除了经济纠纷及与恶势力结怨引发命案的可能性,工作中获取到了奸情引发命案相关证据,证据来源于技侦,且又只是间接证据,在审讯中不能直接使用。此案的侦破关键在于审讯,但审讯工作面对的对手是一个曾干过内部保卫,当过四年刑警责任区中队协警,对刑侦工作有较多了解的对手,他在案发前租看侦破片,研究选择作案手段,筹划如何作案能不留下证据,他对作案的每个细节都进行了异常周密的策划,反复地推敲斟酌,后决定枪杀移尸焚尸。在作案过程中每一个细节可能留下的证据,他都一一销毁,案发后他将直接证据几乎毁灭殆尽,其对抗审讯的心理准备之充分可想而知,审讯进展的艰难不言自明。对于审讯人员而言,掌握的证据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与这起枪杀焚尸案件有关系,是他自己作案还是另有同伙,抑或雇凶杀人均不得而知。手头少得可怜的证据,又不能在审讯中使用,这真正给侦查人员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内的表现,用神态自若来形容真是一点也不过分,他甚至猖狂地叫嚣:"我迟早让你们审过我的人一个个栽跟头,让前旗公安局为我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审讯工作开展三天毫无进展。面对这样一块难啃的骨头,审讯小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利用其对刑侦工作较为了解的特点,制定出了:先利用《拘留证》告知其"你也明白没有足够证据,这是无法签发的",暗含着告知其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大造声势动摇其心理防线。而后佐以人性教育,利用其对11岁女儿极其疼爱这一点展开亲情教育,引发其产生悔罪心理,进而促使其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的审讯思路。果然一举奏效,审讯工作进展到第4天,犯罪嫌疑人在一次次人性教育的冲击下,一失往日的威风,整整一个白天涕泪横流,最终缴械投降,案件告破。
2007年元月15日,有长期吸毒史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失手将妻子打伤致死,自己被刑事拘留,留下一个9岁的女儿寄养在班主任家中。王某是前旗公安局多年审讯中的老大难。2006年有人举报其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举报人员嘱托侦查人员:"这个人嘴硬是出了名的,如果只有车没有人,或只有人没有车,你们是断然拿不下他,人赃并获后,看你们怎么工作吧!"果然,王某硬是把偷来的摩托车诡辩成捡来的,当时由于证据不足,王某逃避了打击,这一次归案后,他仍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与侦查人员对阵。审讯人员干脆避开案件不谈,只讲他的行为让自己女儿失去母亲又失去父亲,孤苦无依的悲惨和这个孩子所承受的巨大的心灵之痛――"如果她只有两三岁,什么也不懂就算了,如果他上了十八、九岁翅膀硬一些也算了,一个九岁的孩子,如何能承受这样的伤痛?丧失父母的关爱,她将如何成人?"字字句句,犀利入骨。这个号称铁石心肠的犯罪嫌疑人,最终经受不住人性的谴责、良心的拷问,一番号啕大哭后,交代了全部的作案过程。开庭的当天,王某故伎重演,当庭翻案,声称是审讯人员刑讯逼供,自己屈打成招,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审讯录相,王某哑口无声,接受了审判。
为人父母者哪个不望子成龙?每个从小在父母呵护下成长的人,都接受过我们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这就是审讯工作中人性教育的根基,每个人走的犯罪道路,都是在人生道路上遭受了曲折后导致了人性的扭曲,他们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但无论怎样根基还在,其实这些人也身处在矛盾之中,也在为找不到自己的活法而苦闷彷徨,他们也极渴望有人指点迷津。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和唤醒它们、利用它们,我们就可以顺利实现审讯目的。一个人的罪孽越是深重,其所要面对的良心拷问也就越是沉重。人性教育是一柄利剑,在大案的审讯中,它往往释放出巨大的威力,几乎无坚不催,如果我们善于掌握和利用,更可以拯救那些曾一度被扭曲的灵魂,使我们的社会能够奏响和谐的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