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主要内容包括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两个方面。
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重点自查自纠发生在以下环节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授权(授信)管理、产品开发和营销、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信用卡管理、票据承兑贴现、中间业务、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结算、IT及不良资产处置等;将重点排查以下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授权(授信)管理、基建工程、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大宗物品采购、信用卡制作、广告制作发布、不良资产处置等。向内蒙古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举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电话是0471—4342731。(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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