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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纪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呼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04年5月份以来新增公务用车中超标准、超编制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纠正的范围和对象是: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超标准、超编制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行政事业机构超标准、超编制配备的公务用车;各旗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及法院、检察院超标准、超编制配备的公务用车。清理纠正工作从5月10日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文/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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