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6月20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2006年6月20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成品油价格配套改革会议上获悉,为扭转各盟、市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发放迟缓的局面,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地6月底前必须如数兑付成品油价格补贴。
据内蒙古财政厅厅长王玉明介绍,国家两次提高成品油价格后,财政部共给内蒙古下达补贴资金64686万元,其中,种粮农户综合补贴49550万元,给渔业、林业、农村客运、公交客运、出租车五大行业的补贴资金为15136万元。
王玉明告诉记者,5月上旬起,内蒙古财政厅已陆续将种粮农民综合补贴下达到各盟市,给渔业等五个行业的补贴资金也已下达14840万元。因地方未给予充足的重视,组织协调也不力,导致补贴办法不能及时出台,致使补贴资金的发放进度极为迟缓。截至目前,兑付到补贴对象的比例不足10%。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补贴资金发放缓慢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现已出台政策,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盟、市负责制,要求6月底前各项补贴必须如数兑付。一经发现虚报、截留、冒领、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将严肃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