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郭明伦的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职务;
何祖侃的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厅长职务;
庞启的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职务;
郝继业的自治区交通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东升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吴金亮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常海为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免去:
刘卓志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锡林郭勒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阿迪亚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锡林郭勒盟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震邦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青山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锡林郭勒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批准任命:
何奇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