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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结婚迎亲使用公车将追究领导责任

www.nmg.xinhuanet.com   2007-04-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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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至22日,由通辽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组成的专项行动小组走上街头对结婚使用公车的现象进行整治。

    行动小组突出人性化执法,在迎娶新人后,对违法车辆进行查处。由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暂扣驾驶证作进一步调查。对于结婚迎亲车辆遮挡车辆号牌的(不论公车或私车),一律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批准使用公车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于非营运车辆、借用外地公车和个人购公车未办理过户手续者,一律按公车处理。据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共查处违法使用车辆60余辆。据悉,该专项行动将形成长效机制,不定期抽查处理。(文/王凤芸)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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