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仑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宇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呼格吉勒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江维为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主任。
批准免去:
龚占永的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白焕清的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进为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乔青山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