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试点目标和任务、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域内的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要在充分调研、周密测算、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方案实施前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充分体现民意。要加大对相关人员,特别是经办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已经先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统筹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和机制。其他统筹地区也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城镇居民年龄、结构、医疗保障现状、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数据的收集、测算、统计、分析工作,为适时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强。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促进参保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试点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的总结推广,促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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