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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0-0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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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体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广大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

    (二)加强舆论引导,宣传残疾人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宣传残疾人体育知识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爱与支持,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教育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活动,培养学生以扶残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

    (四)新建、改造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要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各类体育赛事要为残疾人提供方便。

    (五)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对赞助活动的管理和捐赠资金、物品使用的监督。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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