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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www.nmg.xinhuanet.com   2007-10-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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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要对学校的教室、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学生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以及门卫制度、值班制度、消防制度、卫生制度、住宿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排除和整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以文件形式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严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暑假临近,大量住宿生和已毕业的初、高中学生将乘车返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查处农村牧区无证、无照、超载等有安全隐患车辆在节假日期间接送学生。

    三、严密防范踩踏事故发生。中小学要经常组织对楼道和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能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坚固程度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加固。在学生上下操、放学等上下楼梯较集中的时段,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避免学生拥挤发生踩踏事故。

    四、严密防范溺水伤亡事故发生。中小学周边如有江河、湖泊、水塘、水库或其他积水设施的,学校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要教育学生不要在没有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学校要主动与社区水域管理部门联系,严禁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中小学生下水游泳。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利用社区、家长的资源,调动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采取讲座、观看录像、参观、课外活动、出板报、手抄报、墙报、演练等形式,认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防范能力。

六、根据教育部要求,请各地在放暑假前和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将本地区中小学安全排查、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情况书面报我厅基础教育处。我厅将对各地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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