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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玉泉区工商分局采取月通报制推进考核实施

www.nmg.xinhuanet.com   2008-06-1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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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工商局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分局的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增强分局考核工作的连续性、力度性和透明度,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工商分局在OA网上建立了机关职能部门对口业务工作"月督导与季考核"情况通报专栏,并通过月通报制度强力推进了机关职能部门对口业务工作月督导与季考核的顺利实施。

    一、分局考核办制作了《股室督导监控考核通报》和《玉泉区工商分局股室月对口业务工作指导监控赋分排序表》样式,对各股室的督导、考核通报和绩效成绩排序表进行了统一。

    二、《玉泉区工商分局股室月对口业务工作指导监控赋分排序表》要随本股室《股室督导监控考核通报》,将当月指导、监控或考核情况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各股室于次月5日前自行在分局OA"月督导与季考核"栏目上公示、留档,编号由本股室自行按顺序编排。同时,要求各股室在OA"月督导与季考核"栏目上的标题统一为"XXX股(室)X月份督导通报"。

    三、要求机关各股室按《月督导、季考核制度》,在履行好对口业务工作督导、监控与考核职责的前提下,认真制作《股室督导监控考核通报》和《玉泉区工商分局股室 月对口业务工作指导监控赋分排序表》,执行好即查即报、月报制度和季考核通报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形式、内容和时限要求在分局OA"月督导与季考核"栏目上公示。未按要求执行的,将按该部门未指导、未监控、未考核及工作不到位论处,该部门工作实绩为零分、排序为最后。

    机关职能部门对口业务工作"月督导与季考核"情况通报专栏,是应分局考核制度的完善需要而专门设立的一个全新栏目,既体现、公开了分局各职能部门履行对口业务工作督导、监控与考核职责情况,又全面、客观、持续地反应了分局各股室、中心和工商所的工作完成情况,有效推动了分局整体工作的有效落实。(文/李春雷)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编辑: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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