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由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率领的国家民族政策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来到内蒙古,就内蒙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情况进行检查。
6月30日上午,检查组在呼和浩特新城宾馆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代表自治区政府所作的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和民族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内蒙古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立足自治区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实际问题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检查组希望内蒙古在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机制和方法,使内蒙古的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步前进,在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使各少数民族得到协调发展。检查组同时希望内蒙古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为做好民族工作创造新经验。
自治区发改委、民委、财政厅、人事厅、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和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文/苏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