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9月13日电(宋景军 鲍晓辉)记者1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朝雪冒充警察行骗9次,骗取人民币近2万元,日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据了解,赤峰无业青年张朝雪突发奇想,于2005年5月在红山区一军人服务社购置了一套警察服,又伪造了警官证
,对外谎称是赤峰市公安局某分局刑警。2005年9月,他冒充警察以谈恋爱为由,骗取了一女学生人民币3900元;2006年2至3月,又采取同样手段先后骗取了三位女士现金合计4900元,还冒充警察以借款名义骗取霍某人民币1万元,并以借用名义骗取霍某汽车一辆;2006年4月,又冒充警察以借款名义骗取王某人民币100元,以借用名义分别骗取王某和衣某诺基亚手机各一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朝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