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区内11家保险公司在呼和浩特市签订了《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和《内蒙古自治区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的补充规定》。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本质上是一种保险 业务,是由银行代理(也包括邮储、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作为一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销售保险公司产品的一种业务行为。近几年,银行代理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特别是对于寿险公司,银行代理实现的保费收入已经占寿险公司总保费的三分之一。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如手续费恶性竞争、手续费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等。
此次签订的《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对代理销售人员的资格代理手续费的给付标准,以及对代理销售人员的定期培训和产品的宣传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对自律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内蒙古自治区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的补充规定》的签订除对以上各项加以肯定和补充外,还增加了违约处罚和保证金制度等内容,使整个公约更具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两个公约的签订有利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的长期合作共赢,对银保业务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文/阿拉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