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呼市鼓楼立交桥一带的大不同饭店用餐的消费者也会遇到这个不大不小的“窝火事”,凡在二楼就餐的顾客都必须使用装有一双筷子、一根牙签和一块湿纸巾的套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其前台服务生向《市场报》记者解释说,这1元钱是餐具的消毒费用,饭店也是为顾客着想,意在为其提供一个卫生又方便的就餐环境。
“经过消毒的餐具要收费,那么不收费的餐具是不是就不消毒了呢?”这名服务员开始沉默,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
有律师认为,从合同关系考虑,餐饮企业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的餐饮具都要符合卫生标准。《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所以餐饮业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否则就是违约。作为履行方,餐饮企业应当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是将义务转嫁给消费者。
除去类似霸王动作,另一些饭店关于消毒餐具的收费方法要隐晦得多。位于大学东路的世纪兴隆饭店在向顾客提供筷子时并不明示是否收费,待顾客结账时才发现账单上多了一项使用一次性筷子的费用,所以部分经常来此消费的顾客在点餐时都要特别叮嘱服务员“请提供免费筷子”。一些初次光顾的消费者对此颇有微词:“服务员一来就给我们上收费的筷子,可他们却什么都不说,我们完全是蒙在鼓里,等结账的时候才知道多收了1元。钱不多,但是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市场报》记者拨打了消协的热线电话就此现象进行举报,工作人员表示会对此进行查处。(韩雄亮 毛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