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典型的小产权房
记者就呼和浩特市郊区目前盛行的这两种形式的住房采访了业内有关人士。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经纪人告诉记者,玉泉区西菜园办事处西菜园村下三队开发的属于无产权的违规开发,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村委会都有权要求其拆除。而新城区的红山口村开发的红山口小区如果正如那位宿先生所承诺的那样,是村委会规划开发的,将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最多属于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是指购买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或村经济合作社的机构制作颁发权属证书。在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在其中的宅基地上,村民修建房屋居住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等。如果要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出售,就必须先由国家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再由国家出让给建设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建房后再出售给购房人,然后国家以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形式确认购房人对该房屋的产权。因此,从法律上说,乡产权房不是商品房,是不能买卖的,这类房屋所谓的产权证是不具有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律效力的。
律师提醒:买了的赶紧退
内蒙古实证律师事务所的韩静律师提醒广大置业者,如果已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此类房屋的购房合同,这种合同实质上是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而且,小产权房不能合法进行产权转让。更为严重的是,赶上这块地国家规定不允许盖住房或是该房屋所在的土地被征用,房子可就是面临被拆除,由于这类小产权房不被法律保护,要求拆迁补偿的难度非常大。因此,这类小产权房最好不要考虑购买。已经买了小产权房还是赶快设法退出为好。(文/廖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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