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牧民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广大农牧民消费者也不再局限于农牧业生产上,将多余的收进行再投资,有一部分农牧民将钱花在了购买车辆上,有的购买工程用车,有的购买客运车辆跑跑运输,还有的购买一些现代化的农耕机械,搞搞出租。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这方面的侵权现象也层出不穷,同时由于农牧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的限制,使得维权过程也变得困难重重。
现象一:不给发票信誉卡,出现问题无凭据
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车工程用车,当车辆发生质量问题,后,他竞拿不出任何的购货凭证,唯一在手的只是一张盖有厂家印章的出厂证明。当问他为何没有发票或信誉卡时,他说我看见其他人在购买时也都没有发票,所以自己也没要。可见,这种现象不在少数。
现象二:维修不填写维修记录,售后服务不到位
一位消费者在购买了车辆农耕机械车后,使用没几天,车辆就出现了问题,找到售后进行了维修,可不长时间后,车又坏了,如此反复了三四次,最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本车农耕时节时间有限,本想乘此机会赚点钱,可没想到,时间都花在了修车上,找到经营者要求换车,可经营者以消费者没有维修记录,不符合换车条件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让消费者十分苦恼。这种现象也十分常见,在一些较为正规的售后维修网点基本上可以做到电脑有记录,同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一份维修记录单,或在消费者车辆所带的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而有一些售后或维修部门仅仅在自己进行一下简单的记录,而不给消费者填写维修记录,甚至自己也没有维修记录,这致使许多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本应得到退、换、修的车辆,得不到正常的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