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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13日电(李富、特古斯)据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近日,巴林左旗医院女职工孙晓春涉嫌诈骗一案,经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以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年仅30岁的孙晓春生性懒惰,却爱慕虚荣,然而仅凭那点工资是满足不了她的夙愿的,为过上奢华的生活,先以制作大额虚假存折骗取亲戚、朋友、同学的信任,之后在编造为信用联社揽储给付高额利息以及被抵押给银行的商用房出售给他人,或以他人林地做抵押借款等手段诈骗他人钱财,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的5个月里共骗取他人现金41万元,案发时赃款已被其全部挥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