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6日电(宋景军)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不堪家庭暴力妻子砸杀丈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马玉霞一审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今年42岁的马玉霞是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结婚后与丈夫原某感情不和,经常被打骂。为此,2003年双方离婚,离婚半年后,经原某家人劝说,二人又一起生活。2007年10月2日凌晨,原某因琐事再次与马玉霞发生口角并厮打。原某睡觉后,马玉霞久久未能入睡,想着经常被打骂,越想越气,渐渐地失去了理智。她到外屋拿来砸煤用的斧子向熟睡的丈夫头上砸去,致原某颅脑严重损伤当场死亡。作案后,马玉霞到原某的姐姐家,告诉了她打死原某的事,并让其大姑姐报案。后经鉴定,马玉霞作案是因为在长期心境恶劣的情况下激愤作案,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严重削弱,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系限定责任能力。
法院鉴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过错,马玉霞又系限定责任能力,且犯罪后投案自首,最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玉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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